在娱乐场所游玩时遭遇意外受伤,责任由谁来承担?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因蹦床爆炸致游客受伤,游乐场被判决承担侵权责任。
杜某带着孩子在某公司经营的地上游乐场游玩时,游乐场内蹦床发生爆炸,致杜某身体多处骨折,辗转多个医院就诊治疗,在家卧床一个月。事发后某公司未向杜某垫付相关费用,杜某向大兴法院起诉,称某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
大兴法院审理认为,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认可事故发生经过即杜某系因游乐场内的蹦床发生爆炸导致受伤,某公司作为管理人既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事发时现场立有警示牌提示安全注意事项,亦未证明现场有工作人员维护游玩秩序。
法院最终判决某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就杜某所受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庭后表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如商场超市地面要保持干燥、清洁,设置防滑标识,特别是在卫生间、水产区等易发生滑倒事故的地方。货架及货品摆放要稳固以防货品倾倒发生人身损害。在活动或经营开始前应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通过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范意外事件发生。公共场合活动参与者同样也要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识,要遵守场所管理规定,注意提示牌、安全标语提示内容,避免发生碰撞或摔倒等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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