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江西抚州公安机关侦破邹某某等人网络敲诈勒索案。据查明,邹某某等人成立网络传媒公司,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搜集大量企业负面信息,并在多个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以此威胁受害企业,索取钱财,累计发布帖文近万篇,敲诈企业100余家,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江西抚州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炒作热点、发布负面消息、舆情敲诈、有偿删帖……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公众平台制造、传播企业虚假负面信息并进行敲诈勒索违法活动,让受害企业苦不堪言。他们通常利用企业对负面新闻的恐惧心理,以曝光为威胁手段,迫使企业支付所谓的“封口费”或“合作费”。而隐藏在其后的,则是一条由推手、枪手、水军组成的庞大链条,网络水军和黑公关都是黑色产业链上的一环。
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法治化营商环境,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
网络水军和黑公关已经形成产业链
尽管网络水军、黑公关背后有着错综复杂的链条,但通过梳理过往典型案例可以发现,黑公关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自媒体专门搜集、整理、编写企业负面,然后主动上门以负面舆情、删帖等借口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或等待企业自动找上门“破财消灾”。若企业不从,则该自媒体会进行持续性的负面炒作和骚扰;另一类则是受雇于同业竞争的一方企业,有针对性的损害该企业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
近年来,众多企业深受黑公关的侵害。据公开报道显示,6月25日,“萝卜快跑自动驾驶”官方微博账号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安机关反馈成功破获一起“网络水军”案件,抓获陈某、王某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涉及多个省市的10余家MCN机构。据悉,嫌疑人还涉嫌操纵数百个账号发布抹黑萝卜快跑言论,陈某、王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12月12日,比亚迪表示,网络用户“徐里里Xll”长期发布针对比亚迪及旗下子品牌的大量不实言论,严重损害公司的品牌声誉。因此,比亚迪对其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删除侵权言论并赔偿人民币500万元。据了解,早在2021年,比亚迪就宣布悬赏5-100万打击黑公关;在2022年,又将奖金提高到500万元。
据报道,目前比亚迪累计起诉近20个账号,同时对30多个重点黑号进行密切关注,对其发布的内容及评论区持续做证据保全。
不只是比亚迪,蔚来、理想等很多车企,以及京东、小米等知名企业都曾遭受过恶意抹黑。
除了通过自媒体形式进行网络谣言的散布,假冒记者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也引人注目。近日,公安部公布10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载明,河南南阳宋某某等人冒充记者身份,租用网站版块,以夸大、歪曲等手法在网上编造发布负面帖文及视频2000余条,以协助删帖、采访曝光要挟对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河南南阳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查获虚假新闻手稿3000余份。上述种种行为,都为网络谣言打击治理带来难度,也对企业的生存发展造成更大的伤害。
应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1修订)》等多部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禁止“以有偿发布、删除信息等手段,实施非法网络监督,敲诈勒索”等行为。此外,近年来中央网信办还一直在持续开展打击流量造假、黑公关、网络水军等专项行动。
自媒体的违法行为,侵蚀了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表示,目前一些无良自媒体已经形成矩阵信息输出形态。不法分子成立专门公司,在多平台运营大量账号,形成了信息发布、对接删帖、甚至敲诈勒索的“一条龙”作业。但由于识别水军的时间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收益巨大,导致越来越多的无良自媒体、MCN机构铤而走险。
朱巍表示,当前平台对于企业举报的网络谣言受理速度慢,流程多,耗时耗力。平台应压实网络主体意识,加强对信息的管理和治理,肩负起“守门人”责任。平台应尽到审核义务,保证推送内容的真实性,如出现虚假信息,不应该再适配“避风港原则”。平台应严格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从止谣、辟谣、治谣三个维度,系统化建设网络谣言防治体系。
此外,目前还出现一些新的现象,比如有些打假网红以伸张正义为名,但实际上却以让企业花钱免灾作为目的,并且俨然已经形成某种程度上报道发布企业负面信息的推流产业链。因此,建议司法机关未来可以通过发警示函、检察建议等形式,就上述购买流量的行为对平台进行司法建议。
在“黑公关”的裹挟甚至威胁下,一些企业被卷入其中,或正面硬刚,或不敢发声,或经历网暴,或被迫“合作”。
因此,朱巍表示,企业也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企业经营合法合规,从源头断绝被敲诈勒索的可能;建立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对负面信息及时作出反应,依法处理,使这种网络不实消息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时及时报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私下支付敲诈款项。
加大法律处罚力度
2023年6月,微信公众号“消费金融频道”发布涉某科技公司相关文章,内容真假参半,故意夸大负面问题,并在今日头条“消费金融频道”、搜狐平台账号“支付百科”等多个平台的矩阵账户上同步推送、转发。该账号负责人借此要挟涉事企业与其进行高额商业合作,开展所谓“新闻稿营销推广”活动。后该案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宇鹏律师表示,网络水军、黑公关是否涉及违法犯罪,主要取决于网络言论自由的边界。一般而言,如果自媒体仅仅发布涉事企业的真实负面信息,可以认为是公众舆论监督的范畴。但如果发布不实、虚假的负面信息,或者利用负面信息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炒作负面信息对涉事企业主体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的,则可能涉嫌违法甚至犯罪。
同时,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201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编造、传播网络谣言本身也属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重点惩治情形。
张宇鹏表示,目前无论是行政法还是刑法,都对网络谣言相关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制。他建议,未来应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谣言的打击治理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对网络谣言、尤其是涉企网络谣言的惩治力度,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选题策划|法治网研究院
文|哈建伟
监制|余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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